涉外公证是指我国的公证机关为适应当事人(个人和法人)在国(境)外的需要, 对其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 而向国(境)外出具的文书。
我国公民在申办前往国的有关签证等事项时, 对方要求提供的必备的证明材料中, 一般都需要提供有关申请人与签发国的亲友等的关系及其他有关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公证文书, 以便得到签证及处理有关涉外事项。这种公证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涉外公证书翻译和其他法律文书是翻译一样的,涉外公证书的结构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下面海历阳光翻译公司小编罗列一些涉外公证书翻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 公证书首部(标题Heading)的翻译
公证书可译作“Notarization”或“Notarial Certificate”,一般不应做改动。
具体的,比如‘毕业公证书’、‘收养公证书’等可以译成‘Notarization of Diploma’和‘Notarization of Adoption’,也可以就直接译成“Notarization”或“Notarial Certificate”
标题翻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 标题字母必须全部大写(Capitalize All Letters)或大写标题中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Capitalize the Very First Letter of Each Word);
2. 标题中的冠词(Articles)及少于5个字母的连词(Conjunctions)、介词(Prepositions)不应大写,除非位于句首;
3. 标题中不用引号(Quotation Marks)及句号(Periods);
4. 标题要在公证书上方中央位置(Center Top);
受公证书类型限制,在公证书标题中一般不会出现象“Between”这样长的连词或介词。
二、公证书正文的翻译(Body)
1.“兹证明”的翻译:我国公证书公证词多以“兹证明……”开头,其英文翻译(English Equivalent)应该是:“This is to certify that…
2.公证词翻译应忠实于原文(Conformity)。
很多北京翻译公司在翻译诸如毕业证公证书时,将《毕业证》等按照中文的习惯在翻译中加上书名号,使人觉得十分滑稽。
我们知道在英语中是没有书名号的,在严肃的公证文书翻译中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很可笑的。
正确的方法是将汉语中应该加书名号的部分斜写(Italicized)、划下划线(Underlined)或大写(Capitalized)。
三、涉外公证书的落款(Close)
涉外公证书译文正下方须注明:
1. 公证员(Notary)姓名和签名(Signature)或盖章(Stamp);
2. 公证处名称及盖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样;
4. 日期。日期的格式一般为月/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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