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音韵节奏,很仰赖断句和标点——读过古龙的同学,都明白这是啥意思。诗歌讲音步,讲顿。古希腊语我不懂,据说是长短音组音步;英文诗的音步,靠音的轻重组音步的。也有爱伦·坡那样,疯狂玩近似音的……不提。
小说像诗歌那样押韵,难。但通过句子长短来控制节奏,也有。
译文标点对文章的影响有多大?一个例子。周克希先生译《包法利夫人》,其书的序,施康强先生如是说:
“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的文本为批评家的诠释提供了无穷的可能性,对于翻译家,文本在形式上的完美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译者不仅要准确传达词义,如果他尽心尽职,还要尽可能顾及原文的音乐性。李健吾先生以作家的才情译书,他的译本行文潇洒,有的翻译评论家誉之为“定本”。
他的文章确实漂亮,试引一段(第三部第五章,爱玛坐马车从永镇到鲁昂,城市在她的眼下出现);
城像圆剧场,一步比一步低,雾气笼罩,直到过了桥,才乱纷纷展开。再过去又是旷野,形象单调,越远越高,最后碰上灰天的模糊的基线。全部风景,这样从高望去,平平静静,像煞一幅画。停锚的船只,堆在一个角落;河顺着绿岭弯来弯去;长方形的岛屿,如同几条大黑鱼,停在水面,一动不动。工厂的烟囱冒出大团棕色的烟,随风飘散。教堂的尖顶突破浓雾,清越的钟声有冶铸厂的轰隆轰隆的响声伴奏。马路的枯树,站在房屋中间,好象成堆的紫色荆棘一样。雨洗过的屋顶,由于市区有高有低,光色参差不齐。有时候,吹来一阵劲风,浮云飘向圣.卡特琳岭,仿佛空气凝成波涛,冲击岸边绝崖,先是气势汹汹,转瞬又销声匿迹了。
我们看到,李先生爱用四字成语和四字结构,因此句读较多,这一段文字一共用了三十五个标点符号,包括逗号、分号和句号。福楼拜极其重视文句的节奏,原文只用了二十二个标点符号。本书作者周克希先生力图在一定程度上复制原文的节奏,他的译文用了二十五个标点符号:
像圆形剧场那样下凹,沐浴在雾霭之中的这座城市,过了桥那头才渐渐开阔,布局也没了章法。再往后,平坦的田野重又走势单调地隆起,延接到远处苍茫的边际。从高处如此望去,整片景色了无动静,像一幅画;下锚的船只挤挨在一隅;河流在葱郁的冈峦脚下描画出流畅的弧线,椭圆形的岛屿恰似露出水面的一条条黑色的大鱼。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随风飘散开去。铸造厂传来隆隆的响声,和着矗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清脆的排钟声。大街两旁的树木,凋零了树叶,宛似屋宇间一蓬蓬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犹自闪着亮光,屋面随地势起伏而明暗不一。时而,一阵风挟着云团掠向圣卡特琳娜山冈,犹如股股气浪悄没声儿地撞碎在峭壁上。”
如是,李先生和周先生的译文,标点略一增减,文本节奏的改变立现。
作为中文读者的您,觉得哪个译本更美妙呢?是“加了标点”的李先生,还是“忠实原文节奏”的周先生?
相对而言,翻译时加点标点符号,其实是最经济、最不伤原文意思,但又最能给原文添加音韵、节奏感这些美妙华彩的手段。
当然,这也是非高手莫办。我个人意见时,倘若自觉力有不济,直译为佳;如果文笔语感够,自己断断句不妨。所以,精通韵律、语感神卓的诗人们去做翻译,还是最佳选择。只需要标点断句上略做文章,就能点石成金了。
你可以说,忠实原著是译者对原作者最大的尊重,但同样,王、查诸位先生这种“擅自的”、美丽的、呕心沥血的先削后描式的精致加工,就不只是对原作者尊重了——他们对原作者是有多么深沉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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